索 引 号 |
53000000151/201900004 |
有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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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内贸/成品油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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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云南商务厅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4日 |
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是加强原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9〕6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要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本州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年度定期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年检工作要求的8项材料认真查验相关材料(证照必需查验原件),重点查验企业安全、环保等方面证照和经营设施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查了解。
二、各州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管理,及时通知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通过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建档,并按时参加年度定期检查。对不配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企业名单、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研究上报,由省商务厅审核后注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批准证书。
三、各州市在2019年度定期检查基础上,要认真填报《2018年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18年加油站基本情况表》(表格电子版请从商务厅网站下载)。
四、结合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州市商务局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年度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广泛听取消防、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对经营企业的监管意见,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工作建议请及时上报。各州市统计报表(含电子版),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我厅(市场运行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相关要求,请各州(市)对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强督促指导,并发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告知书》。按照《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快推进加油站旱厕改造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加油站旱厕。
六、成品油批发仓储(原油销售)经营企业年检由省商务厅组织。
附件: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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