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服务外包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时间:2021-12-20 18:00 阅读:11841

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总体要求、国家《“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贸易规模迅速扩大,竞争优势不断显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1.总体规模迅速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省服务贸易快速增长,贸易规模及顺差水平不断扩大。2015-2019年,全省服务贸易增长较快,年均增速16.3%,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特别是2019年,服务进出口总额96.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17%,占全省对外贸易额的22.35%,实现“十三五”年均增长12%的目标。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6.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82.98%,占全省对外贸易额的4.1%。剔除旅行、运输和文化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后,2020年服务进出口实现9%的正增长。

2.行业结构不断优化

旅行、运输和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仍是服务贸易主体,但占比有所下降,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由2015年的96.3%降为2020年的78.1%。通信、金融、保险、咨询、计算机、专有权利、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由2015年的3.7%提高至2020年的21.9%。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表现出较强的抗冲击能力,其他商业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成倍增长,金融、保险、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年均增幅超过10%,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也实现正增长,知识密集型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由2015年的3.5%提升至2020年的21.5%。文化、中医药等特色服务贸易领域潜力巨大,全省文化产品进出口从2015年的9.3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2.7亿美元。服务外包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全省服务外包执行额从2015年的344.39万美元增至2020年的1.5亿美元,年均增速为111.45%。

3.市场主体活力不断释放

认定一批省级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及项目,涵盖对外文化贸易、服务外包、旅行服务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等领域,予以多方面重点扶持,发挥重点企业、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2020年,全省有服务进出口实绩企业1200余家,企业数量比2015年增长14.5%。服务贸易企业成长性较好,特别是旅行、运输、文化、中医药、服务外包等行业中小企业迅速成长。

4.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昆明市获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云南省中医医院获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同时,昆明市、保山市被评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认定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海归创业园被认定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全省平台集聚辐射能力初步显现。

5.开放合作不断深化

2020年,全省服务进出口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南亚、东南亚国家服务进出口占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的30%,开放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程度不断加深。“十三五”期间,服务贸易主要市场,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市场不断拓展,为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6.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订、出台《云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区综合评价办法》、《云南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机构)及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管理和认定办法》、《云南省商务厅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出口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文化出口基地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省政府建立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服务贸易工作。在全省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和重点领域专项调查,探索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系统,挖掘服务贸易增长潜力。

(二)存在问题

1.发展基础仍显薄弱

总量上,作为服务贸易基础的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较为薄弱。虽然全省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45%增长至2020年的51.5%,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受制于服务业发展水平,全省服务贸易总体规模较小,全省服务贸易额占我国(内地)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从未超过1%,在全国的位次从未进入前10名。同时,结构上,全省服务贸易仍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特别是旅行服务,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在75%以上,新兴服务贸易发展不足,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使用、专业管理和咨询、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等各行业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均不足3%。

2.区域发展仍不平衡

“十三五”期间,全省16个州(市)均有服务进出口实绩,但发展差距较大。昆明是全省服务贸易核心区域,服务贸易额占全省80%以上,排名前5位的州(市)服务贸易额总计约占全省总额的95%,而其余11个州(市)服务贸易额总计只占全省总额的5%,有的州(市)全年服务贸易额甚至不足百万美元,全省服务贸易发展区域差异较大。

3.沿边优势发挥不充分

云南省沿边、跨境的独特区位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第一,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服务贸易规模较小,合作层次不高“十三五”期间,8个沿边州(市)服务贸易体量仅为全省总量的6%左右;第二,沿边区域发展水平不均衡,产业同质化现象普遍,发展定位不清晰,经济协同能力较差;第三,沿边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等级较低;第四,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高,目前区域内已设立部分合作平台,但机制功能尚不健全,政策支撑力度不足;第五,沿边区域服务贸易人才严重短缺,一方面本地人口高学历人员比例较低,另一方面境内外人才流动存在一定限制,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留用政策有待完善。

4.支撑体系亟需升级

政府与市场间高效协同、国内与国外有机联动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仍不完善。一是各类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系统性、联动性不强,促进力度远未满足服务贸易多门类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有待完善,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政策获得感不足;三是各州(市)对服务贸易普遍不重视,部分州(市)服务贸易发展落后;四是部门间数据共享、沟通合作有效性欠佳,统计监测和分析对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决策参考性作用发挥不够;五是中高端人才仍然较为缺乏,人才聚集度低,全省服务贸易发展创新能力受限,在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处于劣势。

(三)发展形势

1.国际层面

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各国、各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以信息技术、物流服务、商务服务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成为重要的增长点,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服务贸易的数字驱动特征更加显著,服务贸易的新领域和新内容将不断被拓展,服务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2.国内层面

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服务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一带一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服务贸易发展搭建了广阔的外部平台,为产业、贸易、金融、旅行和交通等领域的扩张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订,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纳入其中,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自贸协定。此外,中国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将在更高标准上参与包括服务贸易、高科技、知识产权、数据流动等新业态领域的国际竞争与合作。

3.省内层面

一是拥有一定产业基础。“十三五”时期,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历史性突破。按照“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包括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现代物流等在内的八大重点产业和“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发展势头强劲。二是拥有创新载体。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昆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为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供新的强大内生动力,为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全省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将推动全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全省服务贸易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势头不会改变,“十四五”期间,服务贸易将实现恢复性增长,服务贸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重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扩大总量和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园区为产业集聚发展载体,以全面深化昆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重点,通过完善发展机制、优化发展布局,扩大开放、创新发展模式等一系列举措,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助推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支持和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文化、旅游、医疗等行业间融合,促进服务贸易与吸引投资、对外投资、货物贸易等联动发展。

——突出特色,优先发展。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将服务贸易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优先发展,将区域特色、产业特色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形成特征鲜明、重点突出的服务贸易发展思路。

——市场主导,突破高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服务贸易各要素向优势领域集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保持传统服务贸易优势的同时,锚定高端细分领域,支持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国际分工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先行,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围绕国家扩大开放战略部署,深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开放合作,促进云南优质服务“走出去”、国内外先进服务“引进来”。

(三)发展定位

——面向南亚东南亚服务贸易集聚中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服务贸易中心作用有效发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成为对外合作主要载体,形成以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为重点、要素高度聚合、环境开放宽松、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服务贸易集聚中心。

——沿边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沿边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挥沿边地区区位优势,发挥昆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口岸产业园、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等,推动建设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通达、要素流动自由、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的沿边服务贸易集聚区。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长30%,力争到2025年,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达60亿美元。在跨境旅游恢复的前提下,力争通过2年,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重上100亿美元台阶。平台集聚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强,建设省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1-2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不超过3个,省级文化出口基地2个,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2个。创新发展加速,重点产业领域不断突破,基本形成内陆地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服务贸易集聚区。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主要领域,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1.实现特色服务贸易量质齐升

做优做精旅行服务贸易。进一步巩固旅行服务出口优势,以文化、康养和旅游深度融合为重点,打造边境跨境观光游、异国风情游、康体游、节庆赛事游等旅游产品和线路。疫情防控稳定后,针对性加强来滇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一部手机游云南”海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边境口岸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探索便利化旅客签证制度,积极向国家层面争取政策支持,简化自驾车和人员出入境旅游审批手续,促进跨境自驾游便利化、快捷化。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根据国家政策措施,推进便利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提升境外游客在境内消费便利化水平。主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对接,重点引进品牌酒店、康养服务、赛事经纪等企业,协同参与全省旅行服务贸易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积极培育、整合各州(市)旅行服务贸易主体,做大主体规模,重点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旅行服务贸易企业,并制定配套政策给予大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本土旅行服务贸易企业以南亚东南亚为重点进行海外投资、开拓海外市场。

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持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培育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中医药服务企业。以云南省中医院为引领,加快建设以出口为导向、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设立国际医疗部,为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滇留学,接受中医药短期培训、临床实习以及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活动。支持省内中医药院校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境外办学。

做大做强对外文化贸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深度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协作。鼓励境内外资本来滇投资,打造多元化文化贸易主体。持续开展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推动我省更多文化企业和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全面贯彻落实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进昆明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建成1-2个省级文化出口基地,充分发挥产业集聚示范效应。提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创意云南文博会影响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创新对外传播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文化服务贸易中的应用。

2.促进生产性服务贸易转型升级

优化提升物流服务。支持省内有实力的运输服务企业设立境外公司,提升本省企业在区域运输服务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引进一批知名货运代理公司、航运航空企业以及功能性运输服务机构,鼓励物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综合运输服务,支持跨境物流企业优先在南亚东南亚地区设立海外仓,打通跨境物流“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昆明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物流配送及转口贸易业务。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运输、仓储、搬卸装运等各环节中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率与水平。

积极培育金融保险服务。深化与南亚东南亚金融合作,支持本省法人金融机构到周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周边国家金融机构来滇发展,支持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到自贸试验区设立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发展。探索证券市场跨境业务合作。支持人民币在服务贸易跨境结算中的使用,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争取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对接更多应用场景,在跨境贸易中优先发挥便利支付、结算和清算功能。依托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促成更多省内边贸、外贸企业基于区块链技术下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落地。借助跨境通平台与边民互市管理系统,推动边民互市结算新模式深度广泛运用。

探索并支持其他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依托全省烟草、有色金属冶炼、新能源、对外工程承包与建筑等产业优势,大力支持配套专业服务尤其是研发设计、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输出。

3.推动数字服务贸易集聚发展

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抢抓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发挥新型服务外包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培育一批数字贸易企业,吸纳国内外数字贸易头部企业与研发企业入滇。依托省内重点数据产业园、软件园等,加快数字经济聚集区建设。依托云南省区块链发展中心,打造独特的“区块链+”产业发展模式。发展软件外包、小语种软件操作系统、外包服务、行业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产业,打造数字技术研发基地。支持省内数字贸易产业聚集园区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数据信息资源中心、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和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产业聚集。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中心,形成在南亚东南亚地区以昆明为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

(二)深化创新发展,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路径

1.以创新试点建设为抓手,打造服务贸易发展先行区

推进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落实昆明市试点工作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服务贸易便利水平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创新等九方面共122项试点任务,加强八大特色领域发展,在框架范围内建立任务台账,逐项落实。继续加快推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经验和实践案例,在昆明先行先试,及时挖掘、提炼工作过程中优秀做法,形成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经验,积极向上报送“最佳实践案例”,为全省、全国范围内经验推广做好有力样本支撑。对标昆明服务贸易创新试点要求,在全省其他城市、各类产业园区中选择1-2个开展省级服务贸易创新试点。

以昆明试点作为创新策源地,形成“核心+二级圈层”的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格局。以昆明为核心发展区,聚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文化和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支柱产业集群,把昆明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周边的服务贸易聚集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服务贸易中心。以滇中城市群为第一圈层,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贸易、国际物流、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现代高效的衔接南亚东南亚地区和印度洋周边经济圈的综合枢纽,形成全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以沿边城市带为第二圈层,以提升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水平为关键,积极创造条件发展转口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文化、跨境旅游等领域,努力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合作的核心纽带。

2.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形成服务贸易发展集聚区

探索自贸区框架下服务贸易新内容、新模式。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检测、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积极探索开展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维修服务。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重点吸引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央企等服务性企业总部、地区性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分拨中心、呼叫中心、结算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在滇落户,以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会展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积极构建区域性总部集群。

(三)做强云南品牌,开拓服务贸易发展新市场

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积极打开外部市场,加强与重点区域和国家贸易伙伴间合作与交流,打响服务贸易“云南品牌”。

1.培育市场主体

关注重点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采取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规模和品牌效应明显、具备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云南服务”品牌企业。

2.加强招商引资

落实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规定,大力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境外大型企业在省内设立运营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外包中心、品牌培育中心等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针对信息技术、研发设计、动漫游戏、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和潜力行业,加大全产业链式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推动全省服务贸易由中低端向高端延伸,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贸易生态圈、价值链。

3.开拓海外市场

鼓励服务贸易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境外商业存在规模。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货物、服务、技术、劳务出口。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服务业企业赴海外拓展咨询、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服务,为本地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支持服务业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国家为重点大力开拓布局海外服务市场,发展建筑和工程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和文化服务出口。积极组织企业,借服贸会、南博会等平台推广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拓宽交易渠道,着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发挥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解决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商务厅牵头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任务分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与检查,并组织评估,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政策倡导、资源整合、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对全省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将相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优化现有省内服务贸易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大平台支持力度,扶持龙头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新业态培育。鼓励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

(三)人才保障

将培养本土中高端人才与吸引外部人才相结合,构建全省服务贸易人才生态圈。加强政府引导,深化产学研协同发展,以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教研机构前沿理论体系为支撑,引领人才培育课程及体系创建,搭建产教融合基地,加强基础教育,提升实操能力;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化引才、留才、容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四)机制保障

研究完善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将服务贸易发展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建立对各州(市)服务贸易完成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努力推动全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五)统计支撑

完善统计制度,构建符合实际需求的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逐步提高统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全面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工作,探索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将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方式相结合,深入开展旅行、运输、金融、通信、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统计调查,探索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方法,为全省服务贸易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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