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与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经贸会谈及推介活动项目的采购意向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5-04-17 16:25 阅读:28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05月(至)2025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开展与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经贸会谈及推介活动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拟于2025年5-6月在昆明市举办中老铁路常态化进口水产品启动仪式、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对接会,2025年5-12月在云南省内举办进口水产品供需对接系列活动、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线上线下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其中,前两个活动为单次活动并在昆明市举办,后两项需开展系列活动并在云南全省范围内举办。供应商应能够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策划、实施上述四项经贸活动,对接场地(包括必要设备)的租用、布撤场;负责活动现场主持;负责活动参与各方的邀请与组织,负责提供活动相关物料;负责活动相关文案起草;负责活动宣传;完成采购方安排的其他与活动相关的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附件。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的情况,服务经过采购方检验认可后,签验收报告。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同时满足采购方关于完成四项经贸活动的其他工作安排,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开展与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经贸会谈及推介活动采购需求(发布稿).docx
20 2025年05月 准确开展时间和详细采购需求以届时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