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银龄工程师”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时间:2025-04-27 16:22 阅读:119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根据《“银龄工程师”支持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引进留用一批银龄工程师,支持我省现代物流业和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报范围

云南省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银龄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人才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体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等级的职业资格,到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当等级的职业资格。

(四)精通市场及行业服务,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资质,在战略咨询、管理设计、流程管控、创业辅导,以及国际贸易、财税、金融、法律、人事、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代理等方面经验丰富、实操能力强。

(五)具备持续学习能力,保持对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趋势的敏感度,能够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

(六)用人单位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人才,经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征集需求。用人单位结合人才需求情况,提出银龄工程师引进留用计划,填写《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单位申报表》(附件2)、《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附件3)。附件2、附件3经属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汇总并签字盖章后,报州(市)商务局汇总复核,于5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审核。其中,中央驻滇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均由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州(市)商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送。

(二)发布公告。省商务厅汇总审核需求计划后,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官网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三)人才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银龄人才填报《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附件4),与用人单位对接,并于2025年6月2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四)遴选审核。用人单位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引进留用建议人选,填报《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引进留用银龄工程师建议人选名册》(附件5),人选名册经属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后报州(市)商务局复核汇总,并于2025年7月18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审核确定。

(五)名单公示。省商务厅对引进留用的银龄工程师审核后,遴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签订协议。省商务厅印发银龄工程师入选通知,各州(市)商务局组织用人单位与银龄工程师签订聘用协议(原则上不少于1年),约定服务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奖励措施等,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银龄人才计划引进银龄工程师是云南省2025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开展遴选,扎实推进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引进留用银龄工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龄工程师进行申报,同时建立银龄工程师资源库。要不断创新引进留用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从省外引进银龄工程师。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会同各级有关部门建立银龄工程师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用人单位要认真制定银龄工程师引进留用计划和工作方案,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

(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申报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申报遴选过程中,一旦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熊云川  0871-63218058     陈明丽  0871-63210065

 

附件:1.云南省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单位申报表

3.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

4.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申请表

5.云南省2025年商务领域引进留用银龄工程师建议人选名册》

6.云南省商务领域银龄工程师服务协议(参考模板)

7.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银龄工程师”支持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