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商家参加2026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
来源: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 时间:2026-02-13 20:52 阅读:1249
各有关企业(商家):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提质升级商品消费,更好地发挥电商对消费的拉动促进作用,推动“云企卖云品、云品卖全国”,省商务厅将通过电商平台发放2026年彩云电商消费券。经公开征选,确定京东、淘宝天猫、抖音、快手、小红书、拼多多等6家平台为消费券发放平台。现邀请以上各平台云南商家报名参加活动,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2026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6年2月至12月中旬,分期分批发放。第一期活动以“乐购新春云南礼物——鲜花蓝莓网上年货节”为主题,发放时间为2月14日至3月底,本公告为第一期消费券发放活动报名。
(二)消费券种类
分为政府券、平台券、商户券三种。政府券设置“满50元减5元”“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四个满减档次,以上各个档次发放数量视情可由省商务厅和发放平台协商动态调整。鼓励参加商家配套资金,发放商家券,和政府券叠加,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扩大商家网络销售份额。
(三)领取及使用规则
全国消费者均可登录发放平台,进入2026年彩云电商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券核销。每个用户每期可领取每个档次各1张,政府券领取后即时生效、当日有效,逾期不消费自动收回至总资金池中循环发放。同一期活动内,如领取后当日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用户核销时,采用“支付立减”方式,单个订单(交易)最多可核销1张政府券,订单支持跨店铺使用。
二、商家报名
(一)参加范围
注册地在云南省内且在各平台开设网店的经营主体。第一期活动以鲜花类、蓝莓类经营主体为主,各经营主体可根据商品质量和店铺评分等基础条件,报名参加本期发放活动。
(二)报名程序
经营主体在发放平台初步报名→平台汇总报名商家名单→省商务厅、州(市)商务局和发放平台协同审核筛选→确定本期参加企业和商品名单→入选商家发送承诺书到州(市)商务局邮箱备案。
各平台初步报名方式详见附件1,发放平台负责技术对接。未入选第一期的商家仍可报名参加后续批次消费券活动。各州(市)商务局备案邮箱见附件3。
三、资格审核
省商务厅、州(市)商务局和发放平台协同参与,加强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通过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核查经营主体是否正常规范经营、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审核经营主体店铺经营情况以及需提交的商品相关证明材料,严把参加主体和商品的质量关。根据商家经营情况、产品情况、与活动匹配度等方面择优确定本期参加商家和商品名单。
四、商家须知
(一)入选商家需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不变相加价、不以任何方式骗取或参与骗取政府消费券资金,首次入选的商家须发送《参加活动承诺书》扫描版到所属州(市)商务局邮箱(报名参加后续批次时可不用再提交),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二)建立严格的商家进退机制,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若发现商家存在极短时间内大量核券等异常情况,立即中止该商家参加活动资格,并列入商贸诚信黑名单。查实存在骗取套取行为的经营主体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参加商家在网店显著位置标注“彩云电商消费券”,扩大宣传效应。
附件: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