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新区和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维护良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现将成品油经营企业2023年度监督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领取商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云南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都须参加2023年度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3年2月21日—4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成品油经营企业2023年度监督检查采取网上平台申报方式进行。企业通过“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https://swt.yn.gov.cn/chengpingyou/,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或者登录云南省商务厅官网(http://swt.yn.gov.cn/),通过“专题栏目”中的“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进入,登陆企业账号后进入对应窗口,按要求上传年度监督检查相关材料。
四、检查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监督检查,需在网上平台如实填报企业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
(五)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加油站(点)所属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六)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七)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并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敷衍或随意填写,对不认真的企业要及时退回;
(二)县、市商务部门要对企业上传材料严格审核,重点查阅材料的真伪性、有效期、“三证”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年度监督检查务必于4月20前完成,结束后各州市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统计并按时报送《加油站基本情况分类统计表》(见附件);
(四)要统筹兼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指导辖区内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通过网上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不漏一户,对企业填报情况要认真审核,按程序及时提交审核意见。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批发(仓储)企业规范经营。
云南省商务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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