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月,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1批出口跨境电商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UGG”等商标标识的侵权嫌疑靴子,其后对同一企业加强布控,连续查获使用相同商标标识的鞋类、箱包473件,经权利人确认为侵权货物。
2024年1月,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1批出口跨境电商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UGG”等商标标识的侵权嫌疑靴子,其后对同一企业加强布控,连续查获使用相同商标标识的鞋类、箱包473件,经权利人确认为侵权货物。
2024年7月,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阿拉山口海关在对1批出口跨境电商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PINK”商标标识的手提包1050个,经权利人确认为侵权货物。
2024年12月,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在对1批出口跨境电商货物查验时,发现夹藏于灯饰中的使用“云烟”“MARLBORO”等商标标识的香烟4054条,经权利人确认为侵权货物。
我国跨境电商规模从小到大,质量做强做优,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全球经贸领域的新亮点。海关通过加强对跨境电商侵权货物的打击力度,有力保障权利人、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该系列案是海关加强跨境电商新业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