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
Department of Commerce of Yunnan Province
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YUNNAN PROVINCE CROSS-BORDER E-COMMERC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首页
通关服务
统计分析
综合试验区
昆明综试区
德宏综试区
红河综试区
大理综试区
综合服务
金融服务
海外仓撮合
跨境动态
政策公告
行业动态
企业入驻
入驻指引
入驻信息提交
DXPID申请
政策文件库
操作手册
资料下载
预录入登记表
企业法人授权书
关于我们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时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摘要: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
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pdf
附件2 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
推荐新闻
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身份认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口岸系统安全,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在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中增加身份核验措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通关服务系统 2026年04月09日版本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通关服务系统进行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