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对进口到美国的移动式起重机的数量或情况是否构成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展开调查。2019年12月19日,美国美国威斯康星州马尼托沃克起重机公司(Manitowoc Company,Inc)要求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进口的移动式起重机进行调查。
罗斯部长说:“我们将彻底、迅速地进行这项审查。这项调查将有助于确定移动式起重机的进口数量或情况是否有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Manitowoc声称,从德国、奥地利和日本进口的低价移动式起重机的进口增加以及外国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已经损害了美国移动式起重机制造业。鉴于移动式起重机已广泛用于国防应用以及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国土安全部已经将移动式起重机确定为关键行业。
Manitowoc称,低价进口和知识产权侵权导致其在美国的两个生产设施之一关闭,并在威斯康星州裁掉了数百名熟练员工。Manitowoc援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数据指出,2014~2019年,移动式起重机的进口量增长152%; 2015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裁决,认定中国三一重工侵犯其专利权及六项商业秘密,并实施禁止进口起重机和零件的十年有限排除令。
2013年7月,应Manitowoc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三一重工集团及其美国公司的履带式起重机产品发起337调查。Manitowoc指控三一重工在美国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及部件侵犯其专利,要求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在USITC作出裁决后,三一重工上诉,但2016年的联邦巡回法院明确确认了USITC的命令。
(来源:机工情报,作者:赵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