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7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30

致公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要素保障,加快云南口岸园区建设的提案》(第371号)交省商务厅牵头办理, 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体制机制提升行动

自2020年开展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提升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党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打造开发区人才集聚高地等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开发区设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党委、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2022年,省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临沧、麻栗坡、孟连边合区管理机构为正处级,瑞丽、畹町边合区管理机构为副处级,河口边合区实行“区政”合一。二是优化管理模式。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管委会+事业单位+企业”或“管委会+企业”的体制。目前,临沧边合区和孟连边合区已成立专业化运营平台,其他边合区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三是搭建人才作用发挥平台。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共建产业创新平台,各开发区根据企业需求,运用多元化模式发布园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行了“彩云英才荟”之“广聚贤才·共创滇峰”人才引进专场活动,帮助园区招引人才。

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一是支持口岸(通道)建设。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系列决策部署,省财政积极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全省口岸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口岸建设及运行管理,从2023年起新增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口岸建设,加大对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我省边境口岸运行管理和口岸智慧化建设。二是争取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预算支持。2023年,根据财政部基建投资预算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2023年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专项(广西、云南等沿边临港产业园区方向)中央基建投资15500万元,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其中: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东盟大道改扩建工程6000万元、云南瑞丽标准厂房聚集区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6000万元、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500万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1975.93万元,支持河口口岸智慧化通关项目(一期)和瑞丽(含畹町)口岸智慧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建设。三是给与综合财力补助政策。根据支持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河口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及支持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省级财政每年给予磨憨(5亿元)、瑞丽(2亿元)、河口(2亿元)综合财力补助政策,其中,2024年磨憨综合财力补助5亿元已下达。四是研究云南沿边产业园区建设财税政策。为推动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升级,建立产业梯度有序转移机制,财政部专门制定中央财政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的财税政策方案。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预算司请示沟通,争取财政部对我省落实相关政策给予帮助指导,将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州(市)共同研究我省配套财税支持政策,形成支持云南沿边产业园区建设财税政策方案。

三、强化园区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月19日获国务院批复,州(市)、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已批复,均可作为项目用地组卷报批依据。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顺序,符合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情形的可适时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地方政府可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各类建设需求,保障口岸园区合理发展空间。

 

二是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我省已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为入市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各试点地区可按照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通过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异地调整入市等方式积极盘活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空闲的存量建设用地加强项目用地保障。2023年以来,我省通过入市方式共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8宗,总面积118.80亩,成交金额1966.44万元,入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是拓展园区建设空间保障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把园区节约集约用地与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以及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促进园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

五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提高组卷质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并下沉式解决用地报批堵点、卡点问题;完善用地审批制度机制,优化流程。建立完善专班审查机制,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切实加强用地保障。

四、科学管理边民出入境

一是我省始终高度重视跨境劳务合作工作,2017 年以来指导沿边州市出台当地外籍人员入境务工管理办法,设立外籍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简化务工办理手续,满足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以来,在国家相关部委指导下,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跨境劳务合作相关事宜,今年5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云南开展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助力企业稳岗扩岗。综合梳理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7个方面、13条措施,支持沿边产业园区企业降低成本、吸纳就业。省级出台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 20条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条措施,助力园区企业稳岗拓岗。三是积极开展劳动力资源跨境流动。在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试点工作,允许具有港澳台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持本国、本地区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所在地自贸试验区主管部门备案后就业;允许持境外政府或行业协会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国公民经备案后就业,允许持有泰国的泰国菜厨师、泰式按摩、拳击教练等3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获得许可后在我省就业。

五、加快口岸园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聚焦服务开发区振兴,省委组织部统筹开展“组团式”选派干部到园区交流挂职工作,省商务厅于2023年选派1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分别到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和瑞丽边合区开展挂职交流服务。省委组织部在2023年处级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中选优配强开发区干部,省商务厅1名处级干部交流任云南孟连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二是增加对口岸园区干部、职工在规划建设、经济工作能力上的培训,组织当地干部学习、领会云南口岸经济发展政策、理念。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使口岸园区分享省属国企、昆明市属企业人才资源、商业资源以填补园区建设短期人才缺口。三是研究省内较发达地区的教育、医疗资源异地配套,打消长期居住边境的口岸建设人才对基本发展环境的疑虑,适时规划一批辐射口岸、园区的教育及医疗设施,有效吸引口岸建设、经营人才与领导干部长期参与工作。

感谢致公党云南省委长期以来对云南口岸园区经济关心支持。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与省直有关部门一道继续支持服务云南口岸园区经济建设发展,打造云南开放发展新优势,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