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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7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9-30

韩寅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第77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4〕16号)要求,安排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按照办理流程、高质量做好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形成初步答复基础上,于2024年4月、5月多次与您进行沟通。2024年5月24日,省商务厅会同协办单位与您进行面商,对您提出的建议以及关注的问题作了逐一答复和深入交流,得到了您的支持与认可。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问题

(一)关于未形成物流集结地思维的问题。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发改、交通、商务等多部门通力协作,按照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产业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物流通道和枢纽建设。一是围绕推进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成立省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通道、物流、贸易、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发展水平。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双核、两翼”建设布局,为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提供枢纽支撑。三是印发《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提出物流枢纽经济培育、高效配送体系建设、跨境物流发展、物流骨干企业培育等系列重点任务,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二)关于发展缺少管用有效措施。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云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云南省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现代物流业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强化。资金政策方面,统筹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交通运输、口岸建设、物流发展等资金,对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跨境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配送、主体培育等给予政策引导支持,进一步坚定了市场发展信心,促推现代物流业保持了持续良好发展势头。

(三)关于整合发展不充分。目前,我省部分大型物流企业基于风险控制、数据安全、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因素,采取设置物流部门或成立物流公司等形式开展自营物流活动。根据我省现行物流统计监测制度,纳入监测的样本企业包括物流企业和物流相关行业企业(包括农业、工业、批发零售业等)。其中,2023年纳入统计监测的物流企业348家、物流相关行业企业721家,对科学客观反映全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提供了支撑。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提质扩量样本企业库,加强对物流相关行业纳统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物流统计监测工作水平。

(四)关于物流产业发展组织领导不够。近年来,省级层面先后设立现代物流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等推进机制,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责的工作合力。从工作实践看,一方面,由于各地区位条件、经济水平、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存在差异,需要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物流业是复合型产业,行业管理职能涉及发改、工信、交通、农业、商务、邮政等多个部门,具体推动落实上需要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因此,现代物流业相关工作机制设置上难以做到上下一一对应,还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加强跨部门协作,各司其责推动落实。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健全完善省市县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省级层面印发的《关于建立云南省产业强省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5号),明确现代物流业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推进机制。省商务厅牵头成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机制,对专班成员、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与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指导各州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现代物流业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细化全省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强化全省物流产业“一盘棋”理念,推进各物流枢纽错位发展、功能互补、良性互动、协同发展。《云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2019-2035年)》对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以及物流枢纽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建设内容等予以明确。《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云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就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系列举措。目前,昆明商贸服务型、昆明—磨憨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分别于2020年、2022年、2023年入选国家建设名单。省发展改革委正牵头谋划推进省级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构建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以省级物流枢纽为支撑的联动发展物流枢纽体系。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在开展物流产业规划研究编制中,进一步强化全省物流产业“一盘棋”理念,推动各物流枢纽间协同发展和网络化运作。在省级物流枢纽认定建设工作中,强化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要求,推动物流枢纽建设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格局。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细化支撑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目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物流强省建设、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等政策措施,与既有政策措施衔接后,将进一步充实完善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体系。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强对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形势研究,针对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细化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为我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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